高台:民政局多点发力助推乡村振兴
通讯员 王红霞
近年来,高台县民政局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多点发力,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助推乡村振兴。至目前,全县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215.91万元,为803名特困供养人员,1918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照护服务,线上总体服务派单11452人次、线下服务派单3132人次。
着力“兜好底” 提升兜底保障水平
积极构建覆盖全面、制度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紧盯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人员积极开展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贫困人口,采取“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全县新增低保对象133户291人,特困供养对象7人,实现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无缝对接,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落实落细临时救助政策,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对因病、因意外事故等情况造成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即时救助,全力保障基本生活。
着力“惠民生” 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全力应对人口老龄化,建成覆盖县镇村三级“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行“老人点菜、平台下单、承接机构服务”的“菜单式”养老模式,为老年群体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充分发挥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聚集效应,多形式开展广场舞健身、棋牌书画交流等文化活动,丰富晚年生活。探索实施邻里互助养老新模式,实现幸福养老。依托县职业中专等培训机构对护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同时,积极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和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入户评估,有效提升社会组织为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着力“增动能”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出台《高台县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全县415名村干部实行备案管理,形成村社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圆满完成145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村民自治作用有效发挥。制定《关于实行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扎实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社区)创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工作事项,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12个村级组织,梳理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恳谈会等19项村级制度。积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公共秩序、群众权益、环境卫生、民风民俗等内容纳入,充分发挥了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引导、教育、警示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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