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20-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 重点实施7大治污工程37项具体措施 确保2020年度优良天数比例达81.1%以上
原标题:我市2020-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
重点实施7大治污工程37项具体措施 确保2020年度优良天数比例达81.1%以上
中国甘肃网10月2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10月27日,《兰州市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2020—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执行。《方案》提出,今冬明春,兰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实施7大治污工程、37项具体措施,确保2020年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1%以上、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97天以上,2021年第一季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5%、优良天数达到78天以上。
关键词:目标
2020年优良天数达到297天以上
《方案》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手段不软,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时间、区域、对象、问题、措施“五个精准”,全面落实冬防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压实部门及地方政府管理责任,通过管理减排确保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要坚持巩固成绩、稳中求进的原则,确保2020年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1%(不剔除沙尘天气影响)以上,即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97天以上。2021年第一季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5%,即优良天数达到78天以上。2020年城区PM10、PM年均浓度确保分别控制在76μg/m3、35μg/m3以内;NO2年均浓度同比持续下降,O3、SO2、CO浓度稳定达标。2021年第一季度城区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在89μg/m3、46μg/m3以内。不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关键词:实施期限及区域冬防工作为期151天
2020—2021年度冬防工作自2020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为期151天。其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20日为严防严控期(为期51天),其余时段为全面管控期。
2020—2021年度冬防工作分为重点管控区域和全面管控区域。重点管控区域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全境以及远郊区县政府所在乡镇和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定远镇、连搭乡,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金崖镇,皋兰县忠和镇、九合镇。市域内其他区域为全面管控区域。
关键词:工作措施
重点实施七大治污工程
1、重点工业污染源管控工程重点对城区及周边的酒钢集团榆钢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范坪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西固热电公司、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中铝集团兰铝分公司等6家重点大气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冬防期间特控措施。
具体措施:事前承诺,重点大气排污单位于10月31日前签订“冬防”承诺书,承诺冬防期严守国家及本市污染物排放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无条件落实监管指令。
“靶向”监管:根据不同气象扩散条件,市大气办对重点排放企业每天实施分级限排措施,企业通过调整生产工艺、燃料投运、环保设施等措施,在确保供热等民生需求基础上,最大限度压减工业排放强度。
过程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落实指令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对落实指令不力的重点企业予以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纳入企业诚信体系“黑榜”。
现场监管:严防严控期,西固区政府组织对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红古区政府组织对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榆中县政府组织对酒钢集团榆钢公司进行属地化、全时段、全方位现场监管,确保企业落实指令到位。
2、一般工业源综合整治回查工程
冬防期全面开展工业窑炉、“散乱污”企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及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等四大综合整治工作的回头看工作,限期完成落后产能淘汰。
具体措施:工业窑炉综合整治,严格对标对表,对全市94家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对列入整治清单的345家“散乱污”企业按照搬迁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分门别类进行综合整治,务必于11月底前动态清零,并做到发现一家整治一家,不留空档和盲区,保持“散乱污”企业常态化整治的高压态势。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石化、化工、表面喷涂、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等五大重点行业以及制药、油墨、涂料、胶黏剂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整治,对已列入涉挥发性有机物的640家固定源限期完成治理并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对列入全市治理清单的39家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工序)、铸造等6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房无组织排放开展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确保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按时完成落后产能淘汰: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对市域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砖瓦轮窑等行业企业,按时完成淘汰。
3、扬尘污染源管控工程
冬防期对全市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裸地扬尘实行全覆盖、全时段、差别化监管,不搞“一刀切”。
具体措施:施工扬尘防治方面,监督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冬防期间,重点管控区域内已完成土方作业、从事浇筑及室内外装修的施工工地,在全面落实相关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基础上可全天候施工;土方工地在全面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基础上可按规定分时段施工,并严格实行“一票整改制”。冬防期间重点管控区域内所有涉及土方作业的施工工地一律由区县政府组织实行驻场24小时监管。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黑名单制度,将施工扬尘污染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媒体公示,同时进入“诚信中国”名单进行公示。
大面积土地开挖项目扬尘防治:要监督碧桂园、恒大文旅城、中央生态公园蓝绿双城等城区周边及皋兰县未利用地开发项目严格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所有裸地必须于10月31日前完成2000目以上防尘网无缝覆盖或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
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市政工程必须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凡有一项未能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一律高限处罚并停工整顿,取消其兰州市施工资质。
公路扬尘防治:督促国道109线、101线、中通道等长距离线性公路施工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并严格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10月31日前完成市道、县道破损严重路面的维修。
城区主次干道扬尘防治:强化道路抑尘保洁措施,雨(雪)后立即开展道路清淤工作;严控道路交通扬尘,确保渣土运输车辆遮盖密闭和按规定线路、时间、速度行驶;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遏制渣土车辆遗撒和带泥、带土上路现象,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高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裸地扬尘防治:冬防期间已经停工的工地必须在10月31日前对场地内裸地进行无缝覆盖或喷洒抑尘剂,覆盖物须为密度2000目以上的防尘网;严格拆迁工地批管制度,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停止实施市区拆迁作业(重大民生项目除外)。
堆场扬尘防治:对国家能源集团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重点企业的堆煤场扬尘污染进行监管,防止风蚀起尘。要对市区及周边各类煤堆、料堆、渣堆等堆场督促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
4、居民散煤污染整治工程
具体措施:要完善煤炭市场体系,按照规定建立全市统一的煤炭专营市场体系,11月1日起对煤炭一级专营市场开展24小时驻场煤质监管;对全市型煤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对生产劣质型煤的企业采取重罚、查扣生产设施等措施,杜绝劣质型煤的生产和流通,保障市场优质无烟煤、洁净型煤和引燃煤充足供应。
严控民用燃煤煤质:对城区内煤炭一级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的引燃煤、洁净型煤、无烟煤煤质开展批次抽检,煤炭专营市场每月抽检数不少于三次,二级配送网点每月抽检数不少于总数的20%,抽检结果在媒体公示。每月将抽检、查处情况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报市大气办备案。对违法销售劣质型煤、有烟煤、半烟煤等劣质煤炭的二级配送网点,一经发现在重罚、没收的基础上一律吊销经营资质;对私自销售煤炭的行为在重罚、没收的基础上由司法机关介入查处。
强化流通环节管控:在城区各入口处设置卡口,对进入城区的煤炭进行24小时检查,无通行证运煤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城区,从源头控制入城煤质。
全力推进高污染禁燃区调整优化:重新优化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在10月31日前完成,在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一级区域内严格落实“三无一禁”要求,三级区域内严格监管燃料煤质。
完成燃煤锅炉提标治理:2020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第29佳园、北方热力、雁滩安居小区、东岗世纪新村等4家锅炉房的并网、改气工作;对雁滩调峰供热站、八冶调峰供热站以及盐场供热站要继续实施封存管理;于2020年10月底前淘汰县城现役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淘汰取缔建成区内全部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完成经营性燃煤小火炉强制淘汰:近郊四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10月31日前完成各自辖区内经营性小火炉的再排查和强制取缔工作,并在冬防期间每周开展一次排查,防止死灰复燃。完成年度燃煤小火炉淘汰改造任务。
5、机动车尾气整治工程
要严格落实《兰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具体措施:推进机动车排气监控体系应用,启用全市10套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加强对上路行驶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特别是“冒黑烟”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强化交通疏导:制定落实市区交通疏导方案,科学合理疏导交通,尤其在重点部位要做到“点通”和“线通”、“面通”;对城区车流量进行合理分流,加速交通事故处理速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严格油品监管:每月对市售油品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率不少于全市加油站点的30%;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进入禁用区使用,消除冒黑烟现象。
开展路检抽检: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
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对柴油车超过20辆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督促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对于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按“双随机”模式完成入户监督抽测。
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制定并试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计分制管理办法,细化对环检机构的评价标准,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6、面源污染整治工程
强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及考评机制,全面防控城乡范围内扬尘、燃煤、垃圾焚烧、烟花爆竹燃放、餐饮污染等低空面源污染。
具体措施:加强生活面源污染管控,加强燃煤小火炉管控,网格人员对无法实施改造的在用燃煤小火炉逐一入户登记造册,做到管控心中有数;位于城乡接合部及棚户区、城中村等区域的,要全面推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配送引燃煤和洁净型煤;对划定禁燃区内各类市场、商户等经营户的小火炉一律取缔,强制推广使用电、气采暖。同时,要严控焚烧垃圾污染。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10月31日前对市区餐饮单位再次进行集中联合整治,建立动态的管理台账,冬防期间每月开展一次“回头看”,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确保全覆盖、不漏户。
遏制烟花爆竹区域性时段性污染:冬防期间重点管控区域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源头消减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全面实行重点管控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对违规燃放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秸秆荒草焚烧污染管控:建立区县、乡街、村社三级秸秆和荒草禁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网格包抓机制,对秸秆焚烧实行网格化监管。
7、技防保障工程
积极利用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城市网格化监测系统、扬尘智能监控系统、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以及航拍取证等技防新技术,全方位全角度发现各类污染源,掌握污染源迁移变化规律,开展溯源分析和基层排名,为靶向定位、精准治污、科学管控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提供支撑和依据。
具体措施:拓展网格监测应用、开展无人机全域巡查、开展扬尘智能监控、开展气象精准预报及人影服务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郭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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