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疾控防控制中心发布温馨提示:从喀什来甘人员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
甘肃省疾控防控制中心发布温馨提示:从喀什来甘人员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0月27日凌晨,甘肃省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温馨提示:
1、近14天与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特别是10月12日以来到过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防控措施,接受社区健康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2、即日起,凡乘飞机或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从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来甘人员,全部就地集中隔离14天,期间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食宿费用自理。疏附县其他乡镇来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者,须就地临时留观接受核酸检测,食宿费用自理;核酸检测阴性者回到目的地后要向社区报备,居家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7—10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特别是有无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旅行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全省各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询问有无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或新疆喀什地区人员接触史。
5、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6、如无必须,近期最好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必须要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地区返甘后,应主动配合我省的相关防控措施。
此外,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酒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相继发布重要通告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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