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总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第11号)
临夏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总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第11号)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紧急通知》,现就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省内外高风险地区来临返临人员的排查核实和管控,持续做好临夏籍境外来临返临人员信息核实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共享和报告报备,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县市要切实履行属地防控职责,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二、及时主动报告情况。切实履行公民义务,加强涉疫信息报告,自5月30日(含)以来从州外中高风险地区来临返临人员、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措施,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要做好随访调查和健康监测工作。如发现身边亲属、朋友、邻居有上述情况,也要主动报告。
三、重视防控重点部位。严格落实省上关于开展重点市场环境、食品及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应急监测的要求,州内各海鲜市场、食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宾馆酒店等要落实核验“健康码”、测温、戴口罩等管控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测工作,不得隐瞒相关情况。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各企事业单位、各场所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人员,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来临返临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保障食品行业安全。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零售经营户、超市、商场、宾馆酒店、冷冻冷藏库房、餐饮企业、零售商店等要严把食品、原材料进货关,无市场检疫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得采购销售,对北京新发地、国外来临海鲜和肉制品要一律封存检测。各宾馆酒店、餐饮企业、食杂店要严格食品加工制作、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全流程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五、广泛动员群众防控。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开展的人员摸排、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隔离治疗等防控工作,主动报告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如未及时报备或不如实提供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严格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要积极监督举报,对未报备人员,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举报,共同维护好防控成果。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做到不扎堆、少聚会。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接诊医生告知接触史等情况。
六、积极整治环境卫生。广大居民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有效整治乱扔垃圾、乱堆杂物、乱倒污水等现象,落实科学消杀措施,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对办公室、食堂、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及时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环境。
七、做好出行安全防护。州内各级组织、各单位和广大居民要高度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变化,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离京返临后,要严格落实临夏州相关防控措施。州内各旅行社、团体和个人未经许可,近期不得组织境外旅行。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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