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主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排查 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原标题:我市市场主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排查 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检查市场海鲜食品
检查市场冷冻食品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两大创建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我市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排查,切实增强保证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排查隐患,追根溯源,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在本次检查中,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以肉制品生产企业、肉类加工小作坊、商场超市、水产品批发市场、肉类批发市场、食品冷链仓储、水产品经营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区域为重点,以水产品、生鲜、冷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肉等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特别是进口海产品、水产品、肉类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全面排查水产品、肉类食品的风险隐患,确保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1 持续发力 全面检查各类食品市场
自6月13日以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排查,加强督促检查,先后多次对焦家湾冷冻市场、兰州龙呈华泰水产品市场的疫情防控和紧急排查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严格按照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排查隐患,追根溯源,对不合格的产品要求及时下架,责令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求各级市场主办方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人员管理,进出市场戴好口罩,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及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制度。
检查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进口食品销售较为集中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五一市场、西部市场、兰州中心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产地溯源、进口食品通关证明、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同时,全面排查食品生产企业,以肉制品生产企业及肉制品小作坊为重点,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排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环境、自建冷库、原料进货索证索票,特别是进口原料的供货方资质、报关单、检疫合格证明等情况,目前已检查的企业原料进货查验制度落实较好,索证索票齐全。
组织全市餐饮企业立即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盘查采购的生鲜、冷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肉等畜禽类、水产品及其制品等重点品种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同时组织对餐饮企业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以大中型餐饮业经营日式料理、生食海产品的餐饮单位为重点,要求餐饮企业加强对采购的海鲜、肉类尤其是进口产品的进货查验,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禁止在餐饮环节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及时督促各相关餐饮单位暂停三文鱼等生食海产品的加工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线上线下超范围经营凉拌菜、蔬果拼盘、烧卤熟肉等冷食类,生食类。
对检查中发现的无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三文鱼等生食海产品,已要求企业停止线上线下销售,并对三文鱼产品进行了下架封存。抽检重点水产品,对兰州市范围内三文鱼销售量较大的兰州龙呈华泰水产品市场、兰州中心麦德龙超市销售的三文鱼进行食品安全抽检,现正在检验过程中,库存产品均已下架封存。
截至目前,共排查出三文鱼销售企业(商户)46家,共下架封存三文鱼820.1公斤,销售三文鱼相关食品制品企业9家,下架三文鱼相关制品236袋/盒。被抽检单位均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规范经营。
2 突出重点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县区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水产品、畜禽肉类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从严监管要求,加强源头管控,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风险可控。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主动作为,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辖区水产品、畜禽肉产品生产经营安全。
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企业要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加强对采购水产品、肉类产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畜禽养殖屠宰、贮存运输交付等关键环节,保证原辅料合格;严禁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作为原料,查处违法生产肉类食品行为。
食品销售环节:以食品批发市场、食品仓储、商场超市、肉类食品批发企业、肉类食品经营门店为重点,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看各项制度落实和食品安全情况,全面排查肉类食品风险隐患。重点查验生猪产品“两章两证”和“一报告”是否齐全,与猪肉胴体+检疫检验印章是否相符,牛羊肉、禽肉是否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购货凭证是否一致,水产品来源是否清楚,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手续是否齐全,进口肉类食品、水产品通关证明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齐全。要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资质文件等,并核对入市肉类、畜禽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肉类食品,一律不得入场销售。
餐饮服务环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重点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猪牛羊肉等食材尤其是进口产品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禁止在餐饮环节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要强化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用具餐具清洗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加工、经营病死动物产品,肉类产品、水产品、进口肉类食品来源不明、检验检疫票证不全等违法行为的,要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加工经营活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抽检力度,确保排查全覆盖,对相关水产品销售企业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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