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原标题:紧盯四大环节 排查各类风险
我市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中国甘肃网6月1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6月17日,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各县区和市场监管、农业、公安、商务等部门联合展开食品安全大检查,紧盯食用农产品、肉制品及制品、集贸市场经营者、餐饮服务环节等大环节,全面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全面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种养殖过程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违禁药物
本次检查中将深化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认真排查各类风险,着力消除源头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认真落实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强化农产品产地监管,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做好使用记录。不断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和指导,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规定,禁止在种养殖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加大对私屠滥宰排查和打击力度,认真落实肉品“两证两章”和猪肉“两证两章一报告”制度。
加强肉产品及制品监管
检查将以生鲜、冷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肉等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特别是进口肉类及其制品、海产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各类经营生鲜、冷冻肉品及水产品的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含附设冷库)、专业冷冻冷藏库房、超市以及肉类和水产品使用量大的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为重点,认真查看各项制度落实和食品安全情况,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不得入场销售
检查中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超市等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及记录相关要求,采购食品依法索要相关凭证,不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口产品重点要检查索取通关证明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对入市畜禽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进行核实,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律不得入场销售。
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隐患排查
加大对辖区内已复工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重点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猪牛羊肉等食材尤其是进口产品如三文鱼等的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禁止在餐饮环节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要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强化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用具餐具清洗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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