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种慢特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限额1200元左右 甘肃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用药年度报销
原标题:45种慢特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限额1200元左右 甘肃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用药年度报销
中国甘肃网4月2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赵万山)4月20日,有读者咨询我省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如何享受门诊报销政策?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45种门诊慢特病有哪些?
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经二级(或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确诊的“两病”参保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专项报销范围,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用药保障。高血压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400元左右,糖尿病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800元左右,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1200元左右。
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45种门诊慢特病分4类。1类(7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2类(13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
3类(18种):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耐药性结核病、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痴呆症;
4类(7种):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症、砷中毒、疟疾、普通肺结核。
如果患有上述45种门诊慢特病,患者应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后,符合条件的,当地县区医保局应及时办理门诊慢病卡;同时乡村两级医生、驻村干部应当对辖区内贫困人口进行摸排,对发现的慢特病患者,积极协助联系当地医保局办理门诊慢病卡。各地区医保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请登录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ylbz.gansu.gov.cn/)查询。
已领取门诊慢病卡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如下报销政策:不设起付线,在年度限额内按照实际费用的70%报销,超过年度限额的部分不予报销。其中:1类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年度累计限额为6万元,其他疾病为2万元;2类苯丙酮尿症儿童年度累计限额为1.4万元,其他疾病为1万元;3类疾病年度累计限额为0.3万元;4类疾病年度累计限额为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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