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的金融支持政策
原标题:“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的金融支持政策
“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是银行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和切实加强、改善普惠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活动自2019年1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广大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
我市“百行进万企”活动于2020年3月6日正式启动。根据活动方案,平凉银保监分局负责统筹指导,市银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宣传,各银行业机构负责开展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协调支持。3月下旬,根据“银税互动”工作机制,已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近1800户。目前,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全面开展了融资对接工作。
为使小微企业了解“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的相关政策,平凉市银行协会联合平凉日报社开设《百行进万企 服务零距离》栏目,全面介绍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本期栏目就银保监会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作以介绍: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以下政策
(一)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
明确尽职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激发内生动力,构建愿贷、能贷、敢贷工作机制。
(二)各银行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
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努力总体完成“两增两控”信贷投放目标“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提高小微企业信贷质量容忍度,力争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工、农、中、建、交5家大型银行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20%。
(三)严格落实相关收费减免要求
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向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团顾问费、咨询费。严禁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以克扣放款数额、以贷转存、存贷挂钩、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行为,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附加成本。确保普惠型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上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
二、针对中小微企业采取的支持政策
(一)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根据《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号)精神,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于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其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无还本续贷政策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精神,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无还本续贷(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1.依法合规经营;2.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3.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4.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5.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相关新闻
- 2020-03-18平凉市成功申报2020年全国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 2019-10-21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优效率的金融服务
- 2017-11-03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平凉市分部成立(图)
- 2017-08-04平凉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