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公告
原标题: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公告
各县(市、区)发改局、平凉工业园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甘发改电〔2020〕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阶段性降低全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全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降低0.10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追溯至2月22日,以实际供气量为准执行。对于非居民用户2月22日至本通知下发之日因降价后产生的差价在用户充气时予以抵消。
三、各县(市、区)要强化组织落实,维护市场稳定,加强宣传解释,准确解读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天然气销售企业做好价格公示,确保降价措施落到实处。
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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