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雷电防御、施放气球安全管理通告
白银市雷电防御、施放气球安全管理通告
为了落实雷电防御和施放气球安全措施,靠实各责任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公共安全,杜绝重大责任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甘肃省气象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雷电防御
1.新、改、扩建雷电防护装置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制度,未经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的雷电防护装置不得投入使用。
2.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年检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实行资质管理,禁止无资质和超越资质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禁止资质借、挂、靠行为。
二、施放气球
1.施放气球活动实行资质管理。未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2.施放气球活动实行审批制度。施放气球单位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气象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
3.施放气球活动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实施,禁止违规违章操作。
白银市气象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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