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各网络群组信息传播管理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各网络群组信息传播管理的通告
全市广大网民、网络各群组群主:
当前,全市上下正奋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等互联网群组成为疫情信息传播的主阵地、主渠道,广大网络群组建立者、管理者(以下简称群主)积极传播权威疫情信息和科学防控知识,营造了心态平和、积极有序的良好网络氛围;但仍有个别互联网群组信息传播存在造谣传谣、失密泄密、泄露个人隐私、传播不良信息等情况,对疫情防控工作和相关人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市网络群主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正确引导网络舆论,规范群组信息管理,全力配合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广大网络群主要加大传播推介权威信息、政策举措、防控成效、科普知识、先进典型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自我防护意识、防护能力和战胜疫情的信心决心,为全面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汇聚众志成城、依法有序、守“网”相助、共同战“疫”的强大网上正能量。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群主要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遵守网络底线,守护网络文明,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引导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三、群组内严禁传播小道消息或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禁收集、转载、泄露涉疫个人隐私(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车牌号,家庭详细住址,电话号码等内容),坚决做到不复制、不截屏、不转发;群主有义务及时制止或举报群组成员失密泄密、造谣传谣和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
四、网信办将联合公安机关加强网络巡查监看力度,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群组,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降低信用等级、取消建群资格等处置措施;对落实群组管理责任不力或管理职责缺失的群主,依法追究其主体责任;对失密泄密、造谣传谣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主,落地查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牵动千万家,事关你我他。让我们网上网下携起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为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一份力量。
举报电话:0938—8210351(市委网信办网络管理科)
中共天水市委网信办 天水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1日
相关新闻
- 2019-12-30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19-04-04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
- 2019-03-29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
- 2018-11-08兰州市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G75兰海高速公路21.5至0公里长下坡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