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获刑还要补种树 白银市首例滥伐林木公益诉讼案这样判
原标题:不仅获刑还要补种树我市首例滥伐林木公益诉讼案这样判
中国甘肃网10月17日讯 据白银晚报报道 (记者 乔斌)近日,由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两起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开庭审理,白银区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滥伐林木被判刑
被告人获刑并补种树
据悉,2019年1月,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白银市森林公安局景泰县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两起涉嫌滥伐林木犯罪案件。经审查,两起案件案情均为犯罪嫌疑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农户承包地边所种树木后进行砍伐而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经景泰县林业勘查设计队鉴定,所伐树木的林种为农田防护林,树种为新疆杨、二白杨及榆树。这些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农田防护林主要为景电二期灌区开发时(1992年左右)所栽植,栽植于支渠、斗渠、农渠,主要作用是农田防护,所属项目为三北工程,由县林业局提供苗木,谁栽植谁所有,并纳入林木采伐限额管理。
检察院审理认为,农田防护林具有保护耕地免受风蚀沙埋,改善农田小气候,促进农作物稳产、高产的作用。而景泰县东临黄河,北接腾格里沙漠。由于受地理、气候和环境等因素影响,景泰县生态环境恶劣,风沙危害严重。两案被告人滥伐林木的行为,致使农田防护林遭到破坏,农田失去防护,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在以滥伐林木罪追究被告人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追究其相应的民事责任。
为有效恢复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两案被告对破坏的林业生态资源承担恢复生态、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两案被告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愿意赔偿恢复生态所需的全部补植复绿费用并当庭缴纳。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破坏就得“补偿”
森林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具有生态、社会和财产的多重属性和价值,不仅属于林权所有人,更属于国家和全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砍伐林木必须取得采伐许可证,否则达到一定数量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同时,环境破坏者不仅要承担破坏环境的刑事责任,还应承担被破坏环境的修复责任,最大程度补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今天,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不仅仅是要求被告恢复被破坏的林业资源,更是为了教育警示广大经营者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触生态保护红线,将绿色发展理念牢牢根植心中。”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每一位铜城公民都应为守护、维护美丽白银建设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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