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医改向纵深推进 甘肃省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
中国甘肃网8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张珊珊)为加快推进全省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试点区域内整体推进医疗机构分级分工,做到医生、基金、患者“三下沉”,确保医保基金能承受、可持续,确保部分大病及90%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救治,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医保报销比例、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提升。
《意见》明确,试点范围为白银市、庆阳市,凉州区、崆峒区、临洮县、陇西县、甘谷县、庄浪县、成县。
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方面,要完善省级医院负责50+N种疑难危重疾病、市级医院负责150+N种常见大病、县级医院负责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乡镇卫生院负责50+N种普通病的诊治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功能精准定位,合理分工。各试点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对各级医疗机构诊治能力进行评估,科学确定新增加的分级诊疗病种。
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创新方面,要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实行乡村卫生机构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室开展1次督导,每月或每季度进行1次考核,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收入与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方面,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在医疗联合体内,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机制,统一采购配送。推进基本药物分级保障,基本药物分级使用品规比例或金额比例应当逐年提高,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例分别不低于30%、50%、70%或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20%、45%、50%。推广长期处方服务,为患有慢性病的签约居民开具2个月的长期处方,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减少其往返医疗机构的次数。
据了解,各试点市、县区要于2019年9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于2019年10—12月全面推开试点工作,2020年8月开展经验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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