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流程
中国甘肃网8月13日讯(本网记者 张珊珊)近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
《通知》明确,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
《通知》指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内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到民政部门进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养老机构设置营利性医疗机构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通知》规定,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医养结合机构备案(审批)与登记事项办理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进一步优化审批登记流程。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未设立政务服务机构的,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市场准入环境,提高信息共享水平,让申办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通知》强调,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应同时在全省医养结合机构信息监测系统和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监管范围。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卫生健康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补助,兑现有关政策。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民政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补助,兑现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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