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督促推进会召开 《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督促推进会召开
《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甘肃网7月23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实习记者柴纳敏)7月19日,《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督促推进会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军禄主持督促推进会,副市长张绍民参加会议并讲话。
《条例》经金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7日通过,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批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会上,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和县、区政府分别汇报了《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准备工作进展情况。
陈军禄指出,要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该《条例》的贯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利用最有效的宣传手段,做到家喻户晓。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到位”的明确要求,直奔主题,解决问题,超前谋划工作,协调配合抓好落实,为《条例》顺利实施做好基础工作。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养犬管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张绍民要求,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靠牢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建设力度,加快设施建设,确保《条例》顺利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的施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