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扶贫车间”要让群众脱贫更有奔头
【专题】脱贫攻坚地方行看甘肃线下走访活动陇周刊(2019年 第20期)
原标题:“扶贫车间”要让群众脱贫更有奔头
李晓霞
农村有这样一类困难群众,他们渴望脱贫致富,但缺乏过硬的技术,难以在城镇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同时,他们又大多是家庭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的情况让他们难以抽身。面对这样的现实,创新就业形式,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就近就业,这就成为了我省就业扶贫的关键。而把“扶贫车间”建到村口,推动“扶贫车间”在贫困山区落地生根,全面开花,就恰到好处的解决了这个难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今年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旨在强化各方面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导向。”如此看来,就业成为了今年地方政府的一件重中之重的大事情。而当就业与扶贫连在一起,当就业影响到脱贫攻坚之后,就业就更显得重要。可不要小看这些“扶贫车间”,也不要小瞧就业带给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影响。实际上,依靠优惠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园区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乡入村设立生产点、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好处非常多。一方面因为它是结合地方产业发展而量身定制的,投入小,见效快,能够有效利用当地资源;一方面给当地农民提供了便捷的就业形式,可以真正让他们在家门口实现就业。这实际上不仅解决了农村多余劳动力就业难题和脱贫攻坚的持续性发展问题,同时也能防止无人乡村、留守儿童等社会焦点问题产生。这种一举多得的措施,应该在政府的引导和龙头企业的参与下大面积地开展,兰州作为省会城市,理应在这方面在全省做出表率。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扶贫车间”的确好处多多,也确实能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但有两种倾向却必须要遏制。一是不顾市场规律的扶贫形式主义,这表现在某些地区单纯为了扶贫硬拉来项目,也不管这个产业的前景如何,最终“扶贫车间”是建起来了,但是却很快支撑不下去了;另一种是带贫能力不强“难造血”,例如某些“扶贫车间”就是为了获取政府补助而建,因此它在吸纳就业人数、带贫率、企业产能方面收获甚低,导致它根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些,都是我们推动“扶贫车间”工作时应该着重考虑的问题。
笔者认为,要让“扶贫车间”促进群众脱贫,就必须因地制宜,注重统筹布局,一定要避免不具备条件的“为建而建”。同时根据不同情况,除了建设厂房式的“扶贫车间”,还可发展居家式“扶贫车间”、合作社式“扶贫车间”、“互联网+”式“扶贫车间”等不同形式。更重要的是,扶贫车间要和技能培训更紧密地结合,使之成为“扶技车间”。因为技能提升之后,贫困户不仅可以在家门口就业,还能到外地工作,具备持续稳定脱贫的能力。而政府部门对“扶贫车间”给予补助的同时,还应该拓展门路,通过各种形式把自家的“扶贫车间”的产品推出去,甚至可以让“扶贫车间”借助互联网蓬勃之势插上腾飞的翅膀,带着梦想飞向“致富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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