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原标题:铁腕惩黑精准有力——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张霞
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中央、省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上下勠力同心,精心谋划组织推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积极履行扫黑除恶法律监督职能,全力以赴投入专项斗争。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黑涉恶涉霸案件28件,批准逮捕143人,追加逮捕3人,已起诉12件102人,追加起诉12人,监督立案1起。
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周密部署
专项斗争部署后,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成立了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平凉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平凉市人民检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实施方案》《平凉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制度机制办法》等工作方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推进会,定期调研督查,层层动员部署,切实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黑恶必除。
市检察院组织精干力量,精心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检察业务、作风优良的人员成立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专门负责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工作,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检察长带头办理。落实培训任务,市检察院党组先后多次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省、市政法委和省院、高检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实训班,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素能提升系列视频讲座活动。加强检察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农村广播“大喇叭”等各类平台,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发动,营造强大舆论声势。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32680份,开展法治宣传118次,发布信息1600余条,悬挂横幅95条,制作展板60余块,参与新闻发布会40次,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1810余册,张贴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通告500余份。
强化线索摸排 持续深挖彻查
强化线索摸排研判,积极部署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行动,主动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
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小组,对近5年办理的所有案件深入开展线索“大排查大核查”和“回头看”,切实加强线索摸排、强化线索研判;紧密结合线索排査核查工作,注重分析案件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乱象,结合检察职能,有针对性地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9件,向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内部协调,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及时报送来信来访和举报受理、下访接待等工作中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并对近年来各类案件信息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入看守所、平凉监狱积极发动在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和人员;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及时反馈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领域黑恶势力线索;派驻乡镇检察室充分发挥贴近基层优势,通过张贴公告进村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摸排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了党组负总责、刑检部门为主力、其他部门共参与的工作格局。
强化横向联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动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和分析研判,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互动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结合司法办案,积极为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政府提供参谋,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完善工作机制 狠抓办案质量
严格落实《平凉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交、移送和反馈制度》等9项制度,坚持“五个职能定位”,做到“十个必须”。坚持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严格执法的监督者、社会治理的促进者。对受理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提前介入,由专门办案组办理,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带头办案;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提出检察建议,深挖彻查“保护伞”,发现线索由市级院及时移交同级扫黑办,并报省检察院备案;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纳入年底案件评查范围,进行重点评查,确保打准打狠。
在审查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均依法规范办理,坚持证据裁判规则,执行证据指引标准,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坚持把书面审查与调查复核相结合,仔细核查证据、排除案件疑点;加强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指导,增强补充侦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证据体系,确保应诉尽诉。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政治站位、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等工作,全面开展“两个一律”“签字背书”和“一案一整治”,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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