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力所能及的事情做实做好 ——记酒泉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称号获得者陶燕珍
本报记者 周爱玲 通 讯 员 妥生龙
她是一名伤残退伍军人的家属,2018年她家被评为全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多年来,她与左邻右舍和睦相处,并热心公益,带动周边居民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稳定。她就是肃州区西文化街社区裕固族居民、小西街17号楼院长陶燕珍。
从小陶燕珍就想成为一名英姿飒爽的女兵,但各种原因使她未能如愿。于是,她选择成为一名光荣的军嫂。就在陶燕珍为将来描绘幸福蓝图时,丈夫不幸因公负伤。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陶燕珍对丈夫不离不弃。
“我是少数民族,丈夫是汉族。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我们彼此尊重。”陶燕珍说。
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陶燕珍总能在辖区的各个角落看到相关宣传标语,她也经常入户为居民讲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能只是口头宣传,必须付诸行动。
“具体到我们每个人,就是大家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理大家都懂,但做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陶燕珍说。
只要力所能及,陶燕珍和丈夫都会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在今年全市第16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中,陶燕珍主动参与,在自学民族政策的同时带领居民发放民族团结宣传资料,上门为孤寡老人讲述党的好政策。
作为楼院长,陶燕珍不仅从自家做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还带动居民爱护辖区环境卫生。每逢下雪天,陶燕珍都会第一时间扫雪,方便大家行走。她也时常留意楼院是否有陌生人出入,是否有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
在辖区居民眼中,陶燕珍是个“热心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说到底就是为了让群众过上好日子,让邻里街坊减少矛盾、和睦相处。” 陶燕珍说。
陶燕珍平时总是乐呵呵的,谁家有个困难,她都会搭把手。每次去超市买东西,她都要问问腿脚不便的邻居有没有什么要带的。楼院里有红白喜事,陶燕珍都会去帮忙,虽累也乐在其中。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陶燕珍用平凡的行动感动着左邻右舍,通过力所能及的小事维护着民族团结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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