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确保75个贫困县每个行政村配备合格村医
原标题:我省确保75个贫困县每个行政村配备合格村医
中国甘肃网5月1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5月15日,甘肃省卫健委发通知要求全省做好贫困县合格村医配备工作,以推进全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冲刺清零行动顺利实施,确保2019年8月底前全省75个贫困县每个行政村卫生室都有一名合格村医。
通知要求,甘肃省落实村医配备“四个一批”工作措施。
培训考试选拨一批。各地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取得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护理学、检验、医学影像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在岗基层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有意向到村卫生室工作的2019年大专毕业生或已经毕业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大专毕业生,参加2019年全省统一考试。
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具有相应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等)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
乡镇卫生院派驻一批。在保证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派驻一批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承担村医工作。派驻人员可以轮换,但原则上要至少服务满1年,在晋升职称时优先考虑。
县域内调剂补充一批。在县域范围内对一个村卫生室有两名及以上合格村医的进行调剂,补充到无合格村医的村卫生室。同时,各地可探索实行跨县区调剂补充乡村医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乡镇卫生院与新补充村医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落实村医每月1000元的基本工资,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落实村医省级定额补助(服务1000人以上的村医300元/月、服务1000人以下和少数民族地区村医400元/月),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制度(按照辖区内行政村数及应配备的村医数核定),一般诊疗费(西医一次5元,中医一次6元)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由原来的48%逐步提高到60%以上),体现多劳多得,切实提高村医待遇和村医岗位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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