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兰州城关地区小学招生采取网络入学申请时间:6月1日-7日 公办小学分两个批次招生
原标题:2019年城关地区小学招生采取网络入学申请时间:6月1日-7日
公办小学分两个批次招生
中国甘肃网5月1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首席记者 武永明)记者从5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城关地区小学招生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流程,各学校要依据《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招收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关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小学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6月1日-7日。
公办小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片内学生的认定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各学校按照“城关区户籍儿童”和“随迁子女”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要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儿童、新建小区儿童,部分学校因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纳的儿童,未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的城关户籍儿童,以及随迁子女,将在全区范围内调配入学。各学校要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入学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城关区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预报名系统,注册、填报信息,并持续关注系统后期提示。同时,家长还要提高警惕,远离以“上学”、“择校”为名非法牟利的“学托”、“学贩”,谨防上当受骗。城关区纪委监委、公安等机关将对打着“记者”、“教师”、“机关干部”等旗号,以及社会不法人员以“上学”、“择校”为名非法牟利的“学托”、“学贩”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广大群众对此类现象依法进行举报(中共兰州市城关区纪委监委:8436910,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8465848,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8438709)。
家长如果对招生工作还存在疑问,可到各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咨询,也可拨打电话(8438537、8461453)向城关区教育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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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今年城关地区小学将招收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关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城市三区(七里河、安宁、西固区)儿童原则上不能在城关区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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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时间
6月1日-7日:网络入学申请(网络预报名)
7月5日-6日:城关区户籍儿童到片区学校审核资料7月8日-9日:随迁子女到自主选择的审核学校审核资料
7月7日-11日:录取调配
7月13日-14日:到校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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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招生
第一批次:城关区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按《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户籍冻结证明等备用材料。
2.报名录取流程:城关区户籍儿童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流程。
第二批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需提供监护人城关区地址居住证、本人户口、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已在城关区购房、参加社保(监护人在城关区购买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家庭还要准备房产证、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
2.报名录取流程:随迁子女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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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儿童入学
部分未按规定配建学校或学校配建不到位的住宅区,不能纳入小学划片招生范围。为保障住宅区内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其中城关区户籍儿童可在网络报名招生系统上暂选择住房周边学校提交入学申请,由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随迁子女按公办小学第二批次的相关要求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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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小学招生
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自主开展招生。自愿入读民办学校的儿童,到民办学校报名入学。民办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任何变相的知识性测试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等方式,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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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政策
驻地或户籍在城关区的符合条件的军烈、警察子女及学科领军人才、带头人,创新创业人才等子女入学,依照《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须在网络报名招生系统“政策性保障”栏提出申请,由学校自主招生或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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