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首个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通过海关总署批准
中国甘肃网5月10日讯 (记者 沈文刚)5月10日,记者从兰州新区获悉,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81号《关于公布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布,兰州新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通过海关总署考核验收,标志着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正式具备粮食进口功能。作为甘肃首个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此次成功验收,将进一步优化我省口岸资源配置,提升我省口岸综合实力。
兰州新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延伸了铁路口岸实际“港口”功能,对发挥兰州新区铁路口岸优势,畅通“一带一路”粮油贸易渠道,助推甘肃农业“走出去”,加快兰州新区、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粮食产业发展,促进中西亚粮油加工基地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自2018年4月开始建设,兰州新区商投集团共投入4300万元资金,在1年内便建成新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并获批,创造兰州新区口岸建设史上的又一“新区速度”。
为保证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兰州海关于2018年1月25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历时一年多时间完成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筹建过程中领导小组多次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赴郑州、阿拉山口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进行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并邀请舟山海关专家对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情况进行指导和建议。2018年12月,兰州海关向总署口岸监管司正式上报了申报材料、2019年3月15日成立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迎检工作组,对监管场地积极自查及问题排查,于3月21日赴现场跟踪验证整改情况。
下一步,兰州新区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号召,充分利用兰州新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功能,为发挥兰州新区口岸经济作用、服务新区粮油加工企业、完善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粮油加工业务、壮大我省粮油相关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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