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中考改革】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 中考招生不予录取
原标题: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 中考招生不予录取
中国甘肃网12月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武永明)综合素质评价涵盖哪些内容?如何评价?兰州市教育局12月3日出台的《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给出了答案。
根据《甘肃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兰州市实际制定的《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明确,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评价维度,每个评价维度包含若干个评价要素,每个评价要素包含具体的评价内容,具体见《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评价分为日常评价和学期阶段性评价两种。
由外省市转入兰州市的初中学生,必须将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随学籍一并转入。在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兰州市户籍的学生,参加兰州市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并有当地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意见。
A五个维度均达到 C等及以上等级者方可毕业
各县(区)和各学校要按照本评价标准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从具体实施和操作的角度,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评价内容、评分标准,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并报兰州市教育局审核报备。
●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学生在爱党爱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文明礼仪、仁爱友善、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珍爱生命、保护环境、责任义务等方面的表现。
●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在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等方面的表现。
●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学生在健康生活习惯、体质健康、体育锻炼、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艺术素养。主要考查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社会实践。主要考查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创新能力、协作沟通、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表现。
B报考优质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须5B及以上
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分别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如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则思想品德维度评为D等。
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五个维度毕业总评等级以初中三年六个学期6次评价的结果为基础,按照15%、15%、20%、20%、20%、10%的权重计算,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应在班级公布,并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接受监督。
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五个维度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者方可毕业。
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3A2B及以上作为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双优助学班”和“珍珠班”等优惠政策的基本依据;2A3B及以上作为享受自主招生录取政策的基本依据,具体的A等维度由各招生学校拟定;1A4B及以上作为享受照顾政策的基本依据;5B及以上作为优质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5C及以上作为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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