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图)
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9月6日讯 (记者 张慧雅 甄春雷 叶满山 文/图)6日下午,甘肃省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在兰州召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晓林对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晓林讲话
李晓林指出,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和保障。新形势下,衡量政法机关履职水平高低,不仅要看是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看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意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30条措施。一是通过实行人才落户“绿色通道”、户籍管理“贴心服务”、出入境业务“延伸服务”、交通安全管理“柔性执法”、公证事项“预约服务”、公安审批服务“一站办理”、特种行业许可“备案管理”、消防审批“容缺受理”、公安行政执法“审批报备”、利企便民“阳光司法”等10条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二是通过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依法处理商事纠纷、依法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法兑现胜诉权益等6条措施,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三是通过深入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经济金融风险预警防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济犯罪专项整治、涉企案件专案专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7条措施,强化违法犯罪打击防范,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通过建立服务企业“护航警官”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团队、涉外和涉“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机制和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严格办案工作纪律、严格查处投诉举报、严格优化营商环境督察考核等7条措施,全面提升政法机关服务水平。
李晓林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自觉做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推动者、保障者,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落,切实形成尊商、安商、护商、亲商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为新时代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险峰表示,近年来,全省法院不断增强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维护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增强权利人财富安全感,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
会上,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华风,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晓卫,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关维斌分别介绍了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以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省公安厅领导还发布了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和“十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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