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首次亮出生态文明年度评价“成绩单”
原标题:我市首次亮出生态文明年度评价“成绩单”
中国甘肃网7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王星明) 2018年是兰州市首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7月3日,兰州市统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生态建设管理局、市委组织部联合发布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城关区夺得了2016年各县区绿色发展指数第一名。
安宁区公众满意度最高
据了解,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照《兰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3项评价指标。
公报显示,2016年,兰州各县区绿色发展指数从高到低排序为:城关区、西固区、榆中县、七里河区、红古区、永登县、安宁区、皋兰县。从构成绿色发展指数的6项分类指标具体得分看,城关区夺得环境质量指数、增长质量指数和绿色生活指数三项第一;西固区夺得环境治理指数第一;榆中县则是资源利用指数第一;七里河区是生态保护指数第一。
从公众满意度来看,安宁区第一名,榆中县、皋兰县分列第二、三名。
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以下简称年度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兰州市统计局局长冯月旺就2016年各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做了解读。
2018年1月,《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兰办发〔2018〕2号)印发。根据《办法》规定,年度评价按照《兰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从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评估各县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县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年度评价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计算绿色发展指数,即采用《兰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前6个方面的52项评价指标计算各县区绿色发展指数,全面客观反映各县区绿色发展成果;二是开展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通过组织抽样调查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
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是这样调查的
据了解,为了科学组织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兰州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了《兰州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通过抽样调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满意程度。调查内容反映人居环境健康的各个方面,重点关注公众反映强烈且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包括社会公众对本地区生态环境总体情况的满意度,对生态环境改善状况的判断,以及对地区自然环境、市政环境卫生及污染和治理情况等三方面的满意程度。
调查问卷重点关注居民反映强烈且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空气、水、土壤以及其他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同时调查居民对垃圾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处理及噪声、光污染、电磁辐射等其他环境问题的主观态度。调查结果对各县区具有代表性。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计算各县区的公众满意程度,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依据。
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满意程度两者的关系
绿色发展指数是客观评价结果,依据各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来评估各县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
绿色发展指数包括6个方面52项指标,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各个方面,而公众满意程度重点关注公众对反映当地空气、水、居住周边环境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的主观感受。
如何看待年度评价结果
根据《办法》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
绿色发展指数是一项综合评价指标,各县区可以通过6个分类指数来比较分析本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重点领域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具有优势的领域继续巩固和保持,对于需要改进和提高的领域深入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加以落实,从而补齐绿色发展短板,从资源、环境、生态、增长质量、生活方式等全方位共同发力,实现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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