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施行 各区县举办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原标题:《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施行
各区县举办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材料 记者 张旭永摄
中国甘肃网4月1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颜晨)4月15日上午,《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暨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民广场隆重举行。省文明办主任罗凤存,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伟文,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宏和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出席仪式并参加宣传活动。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干部职工,以及市民群众和文明志愿者代表,共计500余人参加活动。
为巩固提升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制定《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张伟文市长签署2018年第5号市政府令予以公布,自2018年4月15日起施行。《办法》全文共六章43条,分别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促进与保障、监督与考核、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是我市首部文明行为地方政府规章,是对我市近年来在加强文明行为养成方面的经验做法及法治成果的全面总结整理和提炼升华。
副市长刘荣在启动仪式上指出,《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市文明创建活动开启了新征程。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是全市上下的共同期盼,需要政府、社会、市民共同发力,同向行动;需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同步推进;需要政府更加科学精细的管理,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特别是广大市民的理解、参与和奉献。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要以《办法》发布为契机,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宏伟蓝图,全面提升文明素养、文明行为、文明程度、文明氛围,努力建设美丽和谐幸福开放的新兰州。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的省市领导在活动现场参加了《办法》的集中宣传活动。
城关区深入社区和院落上门宣传
违反信号灯过马路、开大喇叭跳广场舞、出门遛狗不牵绳、开车超速乱加塞……这些被市民群众诟病的不文明行为,随着《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实施,都将受到该办法的约束整治或处罚。4月15日上午,城关区文明办联合全区25个街道、相关单位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张掖路商业步行街东头看到,文明办和相关街道设置宣传咨询台,向市民讲解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有关内容,并在活动现场周边拉起该办法宣传标语。同时组织20余名志愿者向临街商铺、过往行人发放了宣传手册等宣传品。市民元青在详细了解该办法的内容后,对不文明行为有了规章约束深有感触:“这个办法出台得好,它从个人的行为上、基本的礼仪规范上,都有了一定的要求。我相信作为一名合格的市民,应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争取做一个文明有礼的兰州人。”当天,该区包街县级领导和包街部门、社区公益组织及志愿者队伍等,也深入到社区和院落上门宣传,当天共发放宣传手册达10万册。
据了解,城关区当天共设立四个集中宣传点,将干部职工和25个街道对接起来,在张掖路步行街和金轮广场、东方红广场、火车站广场开展了广泛宣传。同时从即日起,区文明办所有干部将联合各街道社区,到人口密集地方开展这样的宣传活动,并通过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等宣传,让市民对该办法有更深的了解,对自己的行为有进一步的规范。
七里河区设立5个集中点进行宣传
4月15日,由七里河区委、区政府主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承办的《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集中宣传活动在万辉国际广场拉开帷幕。同时在区政府门口、小西湖公园、百合公园、西客站、汽车南站设立5个集中宣传点。当天参与活动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窗口单位、文明单位及学生代表共计1000余人。
七里河区要求全区上下凝心聚力,把学习宣传《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的提升。七里河区国税局、公交集团及中学生分别代表窗口单位、文明单位、青少年作了表态发言。
期间,百合韵艺术团进行了以倡导文明生活为主题的文艺表演,参会单位人员和志愿者代表开展了“我承诺、我践行”签名活动。
动员会后,志愿者们在重要交通路口和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火车站、汽车站开展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各窗口单位开展《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活动及相关的政策或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在七里河区文明办微信公众号开通文明行为随手拍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宣传、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
七里河区将通过集中宣传活动和常态化宣传,使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把学习践行《促进办法》作为提高干部职工、市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常。使广大党员干部作为文明行为践行的带头人,带动身边亲人、朋友、同事共同参与,共同践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同努力,为七里河区建成现代化中心区共同奋斗。
安宁区号召市民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4月15日,安宁区举行学习宣传《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启动仪式,活动主会场设立在仁寿山广场,在金牛街、培黎广场和黄河家园小区设置了3个集中宣传点。安宁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等17家单位,辖区8个街道及法律服务、医疗卫生、文明交通、大学生等志愿服务活动队伍参加启动仪式。
在仁寿山广场,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全国雷锋车队形象大使“骆驼强子”助力启动仪式。同时,在当天,交通志愿者在各主次干道疏导交通,旅游志愿者在仁寿山景区引导游客,环卫志愿者在人员密集区域捡拾垃圾……全区各类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启动活动中,向全社会发出倡议,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建文明城。在金牛街、培黎广场和黄河家园小区,通过播放《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片、志愿者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号召广大市民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兰州贡献力量。“养成文明习惯对于每一位学生来说,是一项必须做好的艰巨任务,只要长期坚持形成习惯,就会成为闪耀我们一生的财富。”一位现场的大学生志愿者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安宁区将持续开展《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进社区、进广场、进机关等学习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
西固区设置五大会场引导促进文明行为
4月15日,西固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活动,旨在呼吁市民群众从自身出发践行文明,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
西固区设置了金城公园主会场及蓝馨花园小区、西固步行街、西柳沟街道、临洮街街道4个分会场,主会场共有40余家机关单位及兰州石化公司、大唐热电等10余家驻区企事业单位参加。同时,城区各街道各社区在所辖小区门口、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组织志愿者开展了《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向市民群众讲解办法内容、签名寄语活动、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此次活动共计1600余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现场发放了《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手册1.1万册、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1万余张,宣传挂图1000余份。参与群众一致认为,《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现场承诺将自觉带头践行文明行为,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红古区千名市民签名建设文明美丽新红古
4月15日上午的红古区海石广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由红古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联合举办的《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现场近千名市民在印有“落实《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建设文明美丽新红古”的横幅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当日,在海石湾主城区公园广场、火车站、农村集市等3个人流密集区域设置了宣传点,组织近千名志愿者和“兰州好人”,通过现场宣讲、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播放音视频等形式,对《办法》进行了宣传。该区各镇街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也于活动当日设置了6个宣传点,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对《办法》进行了宣传;各窗口单位在本部门宣传橱窗集中宣传展示了《办法》;公园广场、主次干道、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利用LED屏、灯箱广告、提示牌等形式设置播放了相关内容。
据介绍,今后红古区还将通过组织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我承诺、我践行”签名活动、“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等宣传活动,将《办法》学习宣传纳入全区中小学“国旗下讲话”必学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主题班会、举行演讲比赛等形式宣传好《办法》,迅速掀起宣传热潮,推动红古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向纵深发展。
兰州高新区分3个会场举行宣传活动
4月15日上午,按照市文明办和兰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兰州高新区分3个会场举行《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施行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活动。当天上午,在红星美凯龙广场(主会场),约有200名志愿者向市民发放《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册3000余份,宣传画3000余份,在宣传现场及主次干道悬挂《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标语50余条。
宣传现场,志愿者向市民介绍了《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相关内容,并建议广大市民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兰州贡献力量。当日,兰州高新区下辖的定远镇、连搭镇分别在定远镇十字、连搭镇街道组织100余名志愿者开展了宣传活动,并要求广大干部群众,携起手来,按照《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为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永登县小小手册成文明新风传递使者
进入新时代,讲礼仪、尊礼仪、守礼仪更是个人发展、生活幸福、社会安定的重要基础。4月15日上午,《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首发仪式在永登县人民公园举行,首批手册发放到了市民代表手中,小小手册将成为传递文明新风的使者,让永登市民更加明是非、懂礼仪。
“《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很实用,里面不仅有各种场合各种环境下市民的文明用语和文明举止引导,还有很多生活信息和服务内容。”永登市民王国联拿到手册后表示,平日闲暇时他会仔细阅读手册,然后讲给小孙子和小外孙听,让孩子们能从小养成好的文明习惯。
记者当日走访了解到,永登县在刚刚领到手册后,迅速在县城人民公园、照远小区、永盛花苑、万泽小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组织开展发放仪式,来自全县十多个部门的志愿者们向过往的市民发放。不仅发放了《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还发放了许多彰显永登特色的宣传手册,如《永登县健康扶贫政策》、《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读本》等。
永登县文明委工作人员介绍说,永登县大力推进《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发行宣传,引导大家学习文明礼仪,践行文明规范,养成文明习惯,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全县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将《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送到基层一线、送到群众身边。
榆中县宣传兴隆之美传承苑川之善
4月15日,为深化宣传《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推进广大市民将《办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文明养成。榆中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协办的《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施行暨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榆中县健身广场举行。活动还在榆中县陇顺小区、县城临时汽车站等场所成立了分会场,组织300余名文明志愿者发放了宣传资料。活动共发放《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等宣传资料8500多份,并展出了榆中县第四届十大道德模范和首届“二十四孝模范户”典型事迹展板。
“妈妈,你看。册子上说不使用礼貌用语,大声喧哗,使用电梯时不先下后上,随地乱扔垃圾,乱图乱写乱画这些行为都是不文明行为呢。”家住陇顺小区的居民刘小燕一大早就领着孩子参加了小区里举行的宣传活动,孩子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大声读出了《办法》里的内容,稚嫩且认真的样子,引得参加活动的居民都称赞《办法》出台的既及时又实用。
下一步,榆中县将在各机关、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村居等场所,适时根据《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相关内容,设计简洁、明快的文明用语、口号和标语,布置在醒目位置宣传,让更多的榆中人受到熏陶,让文明行为之花在榆中处处盛开。
皋兰县在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开展有奖竞答
4月15日上午,皋兰县文明办统一组织各单位志愿者在人流量较大的名藩广场、邮局十字、三川口社区举行《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集中宣传活动。
“给我一份试卷,我也要答题!”在名藩广场有奖竞答现场,市民群众争相答题,试卷内容紧紧围绕《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凡是答对试卷的市民,都会奖励精美纪念品一份。整场活动气氛热烈,居民群众兴致高涨,既宣传了文明行为规范、推广了基本礼仪规范,又通过寓教于乐的活动有效提高了市民对《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知晓率和支持率。
活动当天共有20家单位,200余名志愿者向过往市民发放《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册1000余份,宣传画1500余份,在宣传现场及主次干道悬挂《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宣传标语50余条。
下一步,皋兰县将积极开展《办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村民知晓率;强化学校、小区和入户宣传,全面深化文明交通、文明礼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有效提升宣传效果。□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杨贵智杨晟途
记者 王忠德 董永前 杨文豪 张旭永 李昕 特约记者 达媛 董振刚 马霞 吕国清 火心 赵江梅 季桂珍 岳程 杨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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