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颁布首部地方环保规章 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5月1日施行

中国甘肃网4月12日讯(本网记者 杨成)4月11日下午,天水市政府就《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举行新闻发布会,据悉,这是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程序制定的天水首部环保规章,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南凌主持,天水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李刚就《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做了介绍。

据了解,饮用水安全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着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但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动,个别群众法律意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淡薄,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农村面源污染等众多因素威胁着饮用水水源,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为了加强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结合天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借鉴外地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法方面的工作经验,在不同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程序制定的天水首部环保规章--《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结合天水实际,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各部门职责、管理制度、法律责任的追究等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办法》共五十条,主要条款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调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办法》结合天水市实际,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各部门职责、管理制度、法律责任的追究等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办法》共五十条,主要条款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调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办法》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地化管理、同级财政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公众参与的管理机制,明确了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要求及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解决了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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