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九条措施力促非公经济发展
原标题:非公经济迎大机遇我省十九条措施力促非公经济发展
中国甘肃网4月1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云)4月9日,记者从甘肃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九条政策通气会上获悉,我省将从五个方面提出十九条具体措施,力促全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严禁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
在市场准入方面:将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要求开展市场准入限制专项清理,坚决取消针对民营资本设置的歧视性附加条件和隐性条款。严禁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得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公布歧视性招标公告等任何形式设置或提高民营资本的准入门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民营资本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民生领域投资兴业。支持省内外科研院所、军工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融合发展。
无偿资助科技型“小巨人”企业
政策扶持方面:提升产业集聚水平,鼓励引导优势非公有制企业按市场规律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对重大产业项目,参考项目落地成本、投资进度、投产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对经济发展贡献度,分别在项目开工、投产和达产后,给予奖励补助。鼓励、支持非公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鼓励市州设立支持创新性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子基金,培育创新性中小微企业。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或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初创小微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规范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升民营资本参与项目的合理收益预期。加大财税支持,对科技型“小巨人”企业采取无偿资助、发放科技创新券和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对符合规定的非公有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微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落实好专利资助、补助等优惠政策。坚决砍掉不合法不合理的涉企收费事项,为企业减负。
挂牌上市非公企业补助奖励
破解融资难题方面:拓宽融资渠道,组织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实施金融帮扶。提高土地、房产、林权、知识产权等抵押率,扩大信贷投放。探索建立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提升融资能力,积极开展对重点非公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和挂牌辅导,支持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上市、“新三板”挂牌、产权转让等方式融资,对挂牌上市的非公企业省级财政给予奖励补助。做好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缩短放贷审批时限,加快放贷速度。
杜绝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
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审批“最多跑一次”“零见面”和“一网通办、一窗核发”,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的全程电子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投诉协调解决机制,解决企业的合理诉求,对损害企业权益和营商环境行为,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营造法治环境,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的财产处置规则,不轻易对涉嫌一般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坚决杜绝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非公有制企业财产等现象的发生。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明晰权力界限,坚持等距离交往。引导企业家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强化人才支撑和企业文化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开展精准化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对优秀的非公有制企业家在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实施“典型引领”工程,每三年表彰一批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集体和个人。
约谈排名靠后地区和部门
组织保障方面: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省、市、县三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力量,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进一步强化责任。健全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时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及统计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标责任管理。对排名靠后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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