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税收保障办法》正式发布 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甘肃省税收保障办法》正式发布
中国甘肃网4月10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沈丽莉 杜雪琴)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税收征管、税收服务、税收协助、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等工作,保障税收及时、足额收缴入库,维护税收公平,日前,《甘肃省税收保障办法》正式对外公布,该《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办法》结合新的工作要求,构建了以涉税信息共享、税收执法协助为主的,符合我省征管实际的税收保障体系,包含了政府及其部门职责、相关部门和机构协税护税、法律责任等内容,让我省税收保障工作有法可依。
《办法》提出,省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依托政府政务服务网建立全省统一的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全省涉税信息的交换和共享。省财政部门会同税务机关制定我省涉税信息目录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其中涉税信息包括企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土地权属、专利权等共14项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涉税信息目录,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对税收保障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经济社会管理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税收数据、信息,发展改革、科技、工业信息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涉税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单位不提供涉税信息、不履行税收协助义务或者擅自作出与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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