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买二手房遇困惑 6万元该不该退引纠纷
相关合同条款
中国甘肃网3月13日讯 (本网记者 宋芳科 文/图) 兰州市民贺女士买二手房交了6万元斡旋金,后来其发现标的房屋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遂要求退款。但中介公司认为双方已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不能退款。
兰州市民贺女士表示,今年1月,她通过网上信息了解到七里河区的一处房源,并通过信息联系到一家名为兰州鼎城鑫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该中介的介绍,她对相关房源有购买意向。当时她交了6万元斡旋金,对方也表示这6万元如果买卖不成可以退款,所以她才放心签了合同。后来,她了解到这套标的房屋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形,所以她不想购买并要求退款。可她多次协商对方表示6万元不能退,即使退款也要扣除总房款3%的佣金,只能退2万多元,这让她难以接受。
3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兰州鼎城鑫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瓜州路店采访,该店杨金芳表示,贺女士通过他们中介公司买房,作为中介他们只是居中服务。对于贺女士提出的房屋无法过户问题,他们当初也没有给贺女士任何承诺,贺女士是在了解情况后签下合同,属于真实意思的表达。双方的合同条款中已经明确约定,卖方填写出售条件且出售条款与委托人承诺的条件一致并签字后斡旋既告成功,斡旋金转为定金。对于这些作为委托人贺女士是认可签字的,所以合同生效后作为定金不予退还有明文规定。
对此,甘肃律格律师师事务所主任岳明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消费者的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贺女士认为该标的房屋无法过户,或者有合同无法履行的事实可以举证证明。
目前,辖区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本网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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