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节日旅游市场 甘肃省“利箭”齐发
陇周刊(2018年 第6期) 【专题】2018我的春节我的家
原标题:整治节日旅游市场,我省“利箭”齐发
省旅发委将围绕“黑导”“黑店”“黑社”“黑车”等方面严查严惩
中国甘肃网2月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王思璇)2月6日,记者从省旅发委获悉,为规范节日旅游市场,从2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省旅发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箭行动—1”。此次行动将围绕“黑导”、导游违法案件的涉事旅行社、“黑店”、“黑社”及“黑车”四个方面进行严查严惩。
1.查“黑导”
重点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热点旅游线路沿途、公共交通枢纽站、出境口岸检查带团导游(领队)。
重点检查带团导游(领队)的导游证、导游身份标识;接受旅行社委派的相关资料;导游是否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执业;提供领队服务的人员是否具备领队条件;团队行程是否与行程单相符;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是否有明确补充协议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黑导”,予以处罚,列入“黑名单”,予以行业禁入,并协调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加大“行转刑”力度。
2.查处导游违法案件的涉事旅行社
在查处违法导游(领队)的同时,坚决依法追究委派旅行社的责任。重点检查涉事旅行社是否与导游(领队)订立了劳动合同;是否为导游(领队)等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要求导游(领队)垫付团款或向其收取费用;是否向临时聘用的导游(领队)支付了合法服务费用;是否安排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经过游客书面同意等。
对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旅行社依法予以严惩。
3.惩“黑店”
对于查获的强迫消费案件所涉及的购物店等场所,要求其赔偿或退货的同时,要通过正式程序移交工商部门,依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查处。
4.查“黑社”“黑车”
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社会组织或个人非法组织接待团队游客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重罚,并追缴违法所得;对无相应运营资质的车辆通过正式程序移交交通部门,依法予以查扣,确保游客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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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发委获“优秀新媒体运营奖”
兰州晨报讯(记者王思璇)“截至2月5日,微游甘肃‘百家号’共推送文字、组图、视频等信息509篇,点击量552万人次,甘肃旅游发展委员会在‘百家号’与‘清博指数’联合发布的‘政务百家号’排行榜中,位列全国地方旅游部门第1位。”这是记者2月6日从省旅发委获悉的。
据悉,“百家号”是百度为内容创作者提供的内容发布和粉丝管理平台。2017年6月,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携全省181个旅游行业政务微信公众号集体入驻百度“百家号”,为广大游客提供“指尖上”的旅游攻略。
另据记者了解,近日,百度于北京举行的“百家号/争鸣·2018内容创作者盛典”中,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也荣获了年度杰出影响力政务号——优秀新媒体运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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