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政策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各地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
原标题:我省出台政策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各地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
中国甘肃网12月2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不断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法合规合同或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约定,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
民间投资项目
无正当理由拖延将加大问责力度
《方案》提出,我省将再下力气取消、下放、调整制约民间投资活力的事项、群众办事不方便的事项,实行更完善的分层分级管理。我省将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专项行动。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要加大问责力度,通过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参与实施的重点项目给予补助,对采取先建后奖(补)方式的,按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10%~15%给予补助;采取直接补助、事前补助方式的,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补助,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我省将落实失业保险总费率从1.5%阶段性降至1%的政策。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民企政策承诺
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
《方案》还明确提出,各市、县政府向民营企业作出政策承诺要严格依法依规,并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不得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要不断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法合规合同或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约定,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同时,全省要实行项目责任追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对市、县政府拒不履行政府所作的合法合规承诺,特别是对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间投资良好环境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造成政府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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