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说纪】拿人好处乱办案 执法违纪吞苦果
原标题:【啄木鸟说纪】拿人好处乱办案执法违纪吞苦果
通讯员 南永明
“身为法庭庭长,没有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管好自己和下属,纵容下属违纪办案,一边执法一边违纪,我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不久前,成县人民法院红川法庭庭长杨彬看到甘肃廉政网的通报后说道。
2016年8月,成县纪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成县人民法院红川法庭庭长杨彬、助理审判员何晓斌办人情案、金钱案,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和接受宴请。
“这是典型的违反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应该从严从重查处。”成县纪委和县法院纪检组组成联合调查组,随即对反映问题展开调查。
经查,2013年8月,何晓斌在抛沙法庭工作期间受理袁某某、白某某共有纠纷案中,授意当事人更改案由,隐瞒标的,变相对案件进行立案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违规收受当事人8000元礼金和烟酒等礼品。时任抛沙法庭庭长杨彬在明知案件超标的和违反规定的情况下,纵容下属,变相对案件立案办理。他还长期私人保管预交诉讼费1672元,并和何晓斌先后两次违规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严重影响了法院形象和公信力。
今年3月9日,杨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何晓斌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级处分,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和宴请资金责令退还。
“我作为党员干部和人民法官,把权力作为捞取好处的工具,违纪办理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心里非常内疚和后悔。”何晓斌说。
【执纪者说】
这起违纪案件再次警示我们,权力切不可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有权不可任性,妄为必受严惩。每个岗位都有特定的权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管住小节、谨慎用权,才能得到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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