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嘉峪关法院通过集中执行为197名农民工“讨”到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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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2月18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苏叶) 12月15日记者获悉,自全省法院开展“冬日暖心”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统一行动以来,平凉、嘉峪关法院通过集中执行为197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工资。
据了解,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庄浪、泾川、灵台、崆峒区农商行与被执行人庄浪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自2009年起,陆续拖欠庄浪县赵墩乡的曹某、郝某等83名农民工工资139万余元。为理清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执行人员不厌其烦地与各方当事人一一沟通,最后又召开了债权人听证会,终于就分配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12月12日,83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139万余元。
2017年10月17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赵某、胡某等114人申请执行钢结构公司劳动报酬案。执行法官在查找被执行人钢结构公司财产过程中,了解到其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有执行到位的执行款,遂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在被执行人钢结构公司有众多被执行案件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排除阻力,将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优先划付给城区法院,用于支付114名农民工的务工工资共232万元。
12月14日,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冬日暖心”行动农民工工资兑现大会举行,37名农民工代表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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