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 凭处方取药 禁止网络销售抗菌药物
原标题:《甘肃省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
凭处方取药禁止网络销售抗菌药物
中国甘肃网11月1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金奉乾) 11月16日,记者从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加强抗菌药物科学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等12部门印发了《甘肃省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到2020年
零售药店凭处方售抗菌药物全覆盖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实施综合治理策略和措施,到2020年实现5大目标:(一)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比例基本达到全覆盖。凭兽医处方销售抗菌药物(含乡村兽医用药)的比例达到50%。(二)健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络;建设细菌耐药参比实验室和菌种中心;建立医疗领域的抗菌药物应用和细菌耐药控制评价体系。(三)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基本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提升细菌耐药诊疗能力;医疗机构主要耐药菌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四)人兽共用抗菌药物或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物作为动物促生长应用逐步退出;动物源主要耐药菌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五)组织临床医务人员、养殖一线兽医和规模养殖场从业人员完成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全面实施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科普教育。
规范临床应用
强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
完善抗菌药物注册管理制度,对用于耐药菌感染相关创新药物、仪器设备以及疫苗加快审评审批。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抗菌药物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加强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监督管理,禁止抗菌药物网络销售,打击假冒伪劣抗菌药物销售。零售药店须做好处方存留备查工作,对以各种形式规避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加强预防使用、联合使用和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强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对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抗菌药物临床使用量大,使用级别高、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症监护室(ICU)、新生儿室、血液科病房、呼吸科病房、神经科病房、烧伤科病房等科室,要重点加强抗菌药物管理。
二级及以上医院
逐步纳入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络,加强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具备入网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逐步纳入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开展普遍监测、主动监测和目标监测工作,及时了解辖区内或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定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和细菌耐药形势进行评价,按照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完善兽用抗菌药物质量抽检和残留监控机制,完善我省兽用抗菌药二维码追溯系统建设,加强兽用抗菌药质量抽检和残留监控,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跟踪监控,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建立监测网络的联通机制,建立医疗与养殖领域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络的联通机制,实现两个领域的监测结果相互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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