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面无私铸忠诚——记定西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杨旭升
原标题:铁面无私铸忠诚——记定西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杨旭升
记者 杨世智
27年前,年轻的杨旭升投身纪检监察事业,一干就是27年。
多年来,他将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党的纪检监察事业,探索提出了县区纪委异地交叉办案和乡镇纪委协作办案等多项工作举措,多次被抽调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专案组工作,先后获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今年9月,杨旭升受到了中纪委的嘉奖。
杨旭升是土生土长的定西人。在定西本地工作,如何在执纪审查中处理好来自各方的阻力,如何用纪律的尺子丈量“身边人”的行为,如何在人情与法纪之间做选择等问题,时刻考验着他。
2014年,有群众反映临洮县原住建局局长樊某、潘某有收取拆迁安置费设立“小金库”等违纪的问题,杨旭升牵头办理此案。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一些同学、熟人甚至领导找到杨旭升为樊某、潘某说情,但他不为所动。他和同事们顶住多方压力,克服重重阻力,最终查明潘某违规设立“小金库”268.55万元、樊某违规设立“小金库”79.65万元的严重违纪事实,使腐败分子受到党纪政纪的严厉惩处。
在多年的办案生涯中,杨旭升屡次碰到说情事件,有的是托他的亲戚熟人打招呼,有的干脆当面给他送钱、送卡、送物。有一次,杨旭升在漳县调查一个案件时,当事人趁他上卫生间时跟了出去,将一个厚厚的“信封”塞给他,杨旭升当即严肃地批评了他,并拒收。“廉洁才能保证公平,公平才能彰显正义。作为纪检干部,执纪办案自身要正,这样才能做到秉公执纪,始终如一,不受干扰、不受腐蚀!”杨旭升说。
杨旭升插过队,下过乡,深知农民疾苦。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他必定查细查实,给群众一个满意交待。
2013年,群众反映岷县蒲麻镇党委书记庞某存在侵犯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问题,杨旭升主动请缨调查此案。通过20多天艰苦调查,终于查清了庞某的严重违纪问题。
2013年,漳县殪虎桥乡瓦房村“吃低保的手机”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后,杨旭升第一时间带人深入乡村开展调查取证,用短短两天时间就查清了该村党支部书记向低保户强行推销手机等违纪事实,建议县委对相关人员做出了严肃处理,并收回了推销的全部手机。
杨旭升常说:“有些事,在我们党员干部眼里可能是小事,但在百姓眼里就是大事。群众的事,我们一定要解决好。”
为解决好群众的事,杨旭升始终紧跟反腐斗争的形势、任务,不断学习研究纪检监察业务,先后撰写20多篇理论文章、典型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文章等,并通过在党校授课,深入县区、机关单位作报告等形式,开展党纪法规培训、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工作实践中,他还提出了县区纪委异地交叉办案、乡镇纪委协作办案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等多项创新工作思路,有效加强了上级纪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解决了县区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办案容易受外界干扰等问题,被甘肃省纪委评为2014、2015年度全省纪检监察十大创新工作之一。
多年来,他参与查办的案件,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没有出现一件因工作问题而反复或因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查复议的案子。
在家人眼里,杨旭升是一个“老脑筋”。杨旭升的妻子1996年从原定西市国营敬东厂下岗失业后,眼看一些下岗的同事又走上工作岗位,试探着要求杨旭升也走走关系。但在原则和亲情之间,他最终选择了原则。“多少双眼睛盯着我们纪检干部,这种事情不能办啊。”他说。
在同事眼里,杨旭升是一位热心的“老大哥”。他经常与年轻同志一道讨论案情,指导年轻干部拟定调查方案、谈话提纲,发挥“传帮带”作用,在他的培养带动下,机关年轻同志都迅速成长为办案骨干。
在同行眼里,杨旭升是一位可敬的“老干部”。针对乡镇纪委办案水平较低、尤其是一些新任基层纪委书记不熟悉业务、缺乏专业知识的现状,他经常有意识地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安排基层纪检干部参与,以案代训,帮助基层纪委提高纪律审查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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