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改委发布《通知》10月10日起省内收费公路实行分路段分车型差别收费
原标题: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10月10日起省内收费公路将实行分路段、分车型差别收费
制图/许天野
中国甘肃网9月2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刘琼)为加快推进甘肃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以下简称ETC)的拓展应用和全国ETC联网工作,全面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9月25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规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及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2017年10月10日起,全省范围内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将执行车型分类收费标准。
货车按车型及规格分为5类进行差别收费
根据《通知》,货车车型共分为五类,其中,2吨以下(含2吨)为第一类;2-5吨(含5吨)为第二类;5-10吨(含10吨)为第三类;10-20吨(含20吨)、20英尺集装箱车为第四类;20吨以上、40英尺集装箱车为第五类。
在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行驶的货车,按车程和公里数计费。第一至第五类货车收费标准分别为:0.60元/车·公里、0.90元/车·公里、1.30元/车·公里、1.60元/车·公里、2.00元/车·公里;在其他高速公路,第一至第五类货车收费标准分别为:0.55元/车·公里、0.80元/车·公里、1.25元/车·公里、1.60元/车·公里、2.00元/车·公里。
在兰永一级公路行驶的货车,分车型车次和月票两种计费方式。执行车次收费的货车,第一至第五类货车收费标准分别为25.00元/车·次、35.00元/车·次、55.00元/车·次、75.00元/车·次、90.00元/车·次;执行月票收费标准的货车,收费标准分别为600元/车·月、800元/车·月、1300元/车·月、1800元/车·月、2000元/车·月。
客车车型收费方式根据座次和里程数计算
客车车型根据车型及规格分为四类。其中,小于等于7座为第一类;8座—19座为第二类;20座—39座为第三类;大于40座为第四类。
《通知》显示,四类客车车型在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其他高速公路以及兰永一级公路分别执行不同的收费政策。其中,在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行驶的客车,根据车型分类不同,差别收费。第一至第四类客车收费标准分别为:0.50元/车·公里、0.60元/车·公里、0.90元/车·公里、1.30元/车·公里。其他高速公路,第一至第四类客车收费标准分别为:0.35元/车·公里、0.55元/车·公里、0.80元/车·公里、1.25元/车·公里。
在兰永一级公路行驶的客车,从第一至第四类货车收费标准分别15.00元/车·次、25.00元/车·次、35.00元/车·次、55.00元/车·次。对于包月的客车,按车型的收费标准分别为,300元/车·月、600元/车·月、800元/车·月、1300元/车·月。
隧道(群)通行费执行单独收费标准
据记者了解,从《通知》来看,隧道(群)通行费执行单独收费标准。其中,在麦积山隧道、十天隧道群、成武隧道群、武罐隧道群,货车一到五类车型收费标准分别为:30元/车·次、40元/车·次、50元/车·次、60元/车·次、70元/车·
次;客车一到四类车型收费标准分别为:20元/车·次、30元/车·次、40元/车·次、50元/车·次。
永古高速乌鞘岭隧道群、雷西隧道群,货车一到五类车型收费标准分别为:20元/车·次、30元/车·次、40元/车·次、50元/车·次、60元/车·次;客车一到四类车型收费标准分别为:10元/车·次、20元/车·次、30元/车·次、40元/车·次。
临合高速公路隧道群,货车一到五类货车车型收费标准分别为:10元/车·次、20元/车·次、25元/车·次、30元/车·次、35元/车·次;客车一到四类车型收费标准分别为5元/车·次、10元/车·次、20元/车·次、25元/车·次。
根据《通知》,本收费标准自2017年10月10日起执行,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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