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全面启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原标题:省民政厅全面启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通知》明确,凡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包括各类证明、盖章、证照(证件、证卡、执照)、认定结果、鉴定结论、评定等级、培训考试(考核)结果、公证文书、登报说明等都要进行清理。凡需要保留的证明事项,必须具有法律法规依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动产权属、学历、计生、执照等相关信息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是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比对等方式能够自行查证的,或在政府部门之间、部门内部流转办理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凡是申请人能够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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