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管好“微权力”遏制“微腐败”
原标题:金昌:管好“微权力”遏制“微腐败”
通讯员 孙永红
“2014年,永昌县六坝乡南庄村在发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过程中,村委会主任冯玉琦借其父粮食直补账户违规上报5户,冒领草原生态补奖资金3506元。2014年,村委会文书张吉锋多报面积25.1亩,冒领良种补贴资金251元;2015年,张吉锋多报面积31.1亩,被该社群众发现后得到纠正。冯玉琦、张吉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金昌市纪委再次公开通报曝光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金昌市纪委持之以恒管好“微权力”、遏制“微腐败”,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维护民生民利实际成效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目前已公开通报曝光3批相关问题,11名党员干部被处理问责。
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金昌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各基层纪委严格落实督查责任,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工作实际,围绕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进行自查,并就存在问题统计汇总,形成线索上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应付了事的,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根据上报情况,县区纪委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开展重点抽查,对突出问题的责任人严厉查处,对一般性问题的相关人进行诫勉约谈。
与此同时,金昌市突出专项整治,对症下药。根据基层部门自报及县区纪委案管、信访等科室收集的问题线索,分类统计,摸清底数。在重点领域内,针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严查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在重点问题上,查纠超标准、摊派费用、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干部履职行为上,严查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欺骗群众的违纪行为。
“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市仍有个别干部不顾中央三令五申,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向扶贫领域和惠农领域伸‘黑手’,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在金昌市委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严肃指出。
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必须压实责任,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切实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金昌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认真开展“两查两保”和“三纠三促”两个专项行动,强化源头治理,认真排查和整治本系统、本行业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以铁的纪律、严的措施、实的作风,严格执纪问责是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金昌市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编号”“对号”“销号”管理,杜绝久拖不办、久拖不结,甚至压案不查等现象。金昌市纪委指导农办、水利、农牧、民政等部门,找准自身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风险点,深入挖掘案源线索,破解少数基层纪检组织“零办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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