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办法考核“菜篮子”工程 考核结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原标题:我省出台办法考核“菜篮子”工程
考核结果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中国甘肃网9月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菜篮子”工程考核结果作为市州所在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城市,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城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办法》指出,由省农牧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等“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负责考核14个市州的15个城市(天水市包括秦州区、麦积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其中兰州市按国家考核办法考核。
《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五个方面。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考核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采取自我评价、初步评定、抽查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反馈等步骤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市州所在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城市,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城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被考核城市要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城市,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考核成绩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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