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公告
17-09-07 11:31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编辑:杨成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现将不按规定进行年检和未进行“三证合一”换证工作的社会组织公示如下,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仍未按规定进行年检和换证的社会组织,将依法予以取缔。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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