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原标题:【作风建设曝光台】天水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国甘肃网9月6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吕宝林)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天水市纪委近日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分别是:武山县城关镇坡儿村文书雷维军违规收取保证金问题。2016年11月,雷维军违规向申报2017年度危房改造项目的5户群众分别收取1000元保证金,共计5000元。雷维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退还群众。
甘谷县大庄镇朱权村挪用退耕绿化补偿费等问题。2014年,朱权村将本应支付给村民的81.9亩土地退耕绿化费中的42100元,用于支付修建五保家园及村委会办公场所土地平整费。将2005年至2017年的40余亩村集体林地承包费15520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支付接待费。2015年至2017年,村文书朱苟奋1家3口违规领取农村二类低保金4347元。村党支部书记朱胜祥、村文书朱苟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甘谷县大石镇牛川村党支部书记张有仓优亲厚友等问题。2017年,张有仓在该村低保评定工作中,在其兄张某家庭收入情况好转后没有及时调整,致使张某违规领取低保金5976元。2013年6月,张有仓将县能源站配发该村的沼液抽吸车以4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大石村村民马某,所得资金用于修建村级阵地围墙等设施费用。张有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追缴。
秦安县莲花镇仁义村村干部违规套取使用惠农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6年期间,仁义村违规将22户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240500元,分摊给当年修建房屋的62户村民使用,其中1500元用于村务支出;先后2次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24500元,用于村务支出;违规向14户灾后重建户和5户危房改造户共收取8500元,用于村务支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国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委会副主任胡堆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姚五满被延长党员预备期六个月,村委会副主任张继明被告诫谈话。
清水县白沙镇鲁湾村村干部乱收费问题。2015年3月,鲁湾村党支部书记张真祥、村委会主任李存琪、村委会副主任鲁小利、文书鲁春德4人商议,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向12户冬春生活救助户违规收费共计6000元,用于购置村办公用品。张真祥、李存琪、鲁小利、鲁春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家川县恭门镇梁湾村村干部骗取低保金问题。2010年至2016年,时任梁湾村党支部书记马志英违规办理低保名额13个,共骗取低保金和其他惠农资金63143.82元,其中,10500元用于村务支出,52643.82元据为己有。时任村委会主任马俊明违规办理低保名额9个,共骗取低保金和其他惠农资金51651.52元,其中,9774.51元用于村务支出,41877.01元据为己有。时任村文书张自强违规办理低保名额11个,共骗取低保金和其他惠农资金共计56530.79元,其中,9800元用于村务支出,46730.79元据为己有。马志英、马俊明、张自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人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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