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反诈中心提醒:警惕“冒充查案”类诈骗!
原标题:兰州市反诈中心提醒——警惕“冒充查案”类诈骗!
中国甘肃网9月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 陶姝君)有一种诈骗类型,堪称诈骗领域的“吸金大王”,它有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叫“冒充查案”。“冒充查案”的诈骗形式有哪些,它是如何让受害人上当的?8月31日,兰州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通过对今年以来“冒充查案”类警情的梳理,发现此类诈骗女性受骗者是男性的3倍,且为市民揭秘了骗子的“四种开场白”。
根据兰州市反诈中心统计,分析此类诈骗案件的受害人群,女性受害人是男性的近3倍,20多岁的年轻人更容易被骗,且有工作的人所占比例更高。综合分析得出结论,女性的抗压和对事物分辨能力比男性弱,且刚入社会、刚入职的年轻人缺乏社会经验,更容易陷入骗子的说辞和“恐吓”圈套。同时,兰州市反诈中心通过对今年以来“冒充查案”类警情的梳理后发现,诈骗嫌疑人的“开场白”主要有以下四种:1、谎称事主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将被骗群众电话在“警察”“检察官”等角色中流转,通过言语恐吓、出具“通缉令”等提高欺骗性;2、自称是某医保中心,称被骗群众医保卡因报销理赔金情节严重,已经涉案,并帮其转接某公安局警官,要其配合调查;3、自称是某通讯管理部门,称被骗群众的身份信息泄露,在外地办理电话卡涉嫌发送违规短信,涉嫌违法犯罪;4、自称是某移动通讯运营商,告知事主有人冒用事主身份在外地营业厅办理了手机号并恶意欠费,并称事主手机将于2小时后被强制停机,要求事主及时还款,否则追究事主责任。
“冒充查案”诈骗警情具有较高的迷惑性,一方面是因为骗子可以精准地说出被骗群众的信息,实施言语恐吓;另一方面是骗子善于利用“道具”提升诱惑性辅助诈骗。他们通常所用的道具有以下几种:一是通缉令:嫌疑人掌握被骗群众的身份信息后,制作假通缉令,并通过微信或QQ向受害人发送,或者要求被骗群众登录虚假网站地址,查看网站上的虚假案件情况和通缉令。不少心存疑虑的受害人看到带有自己照片的“通缉令”后,心理最后一道防线就会被摧毁,继而对对方“警察”或者“执法人员”身份深信不疑;二是资金转移:兰州警方回访多名受害人后发现,“冒充查案”诈骗手段出现蜕变,不再单纯地让受害人将资金转至“安全账户”以证明“自身清白”,而是要求受害人迅速将分散的资金转至指定的一张银行卡内,甚至让受害人变卖房产、股票或高息借款,以达到“榨干”受害人最后一分血汗钱的目的,而这也是冒充查案诈骗“骗钱多”背后的真正原因;三是开通网银、办理电子密码器:为了规避自动取款机24小时到账的规定,诈骗嫌疑人盯上了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能实现快速转账、到账的银行业务。另外,嫌疑人会要求受害人开通上一步“资金转移”中涉及的银行账户的网银业务和办理电子密码器,并言语诱导受害人听其指挥操作,完成最后一步“吸金”操作;四是开房诈骗嫌疑人通过诱导了解受害人家庭情况、个人信息后,会以需要做“电话笔录”为由,要求被骗群众到酒店开房“配合调查”,实际目的是不想诈骗过程中被人“打扰”;另一个目的是要求被骗群众用酒店内电脑完成最后转账操作。
对此,兰州警方提醒:接到“涉案电话”,不用怕、不要信,先挂断电话,再拨打各部门官方电话核实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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