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 实现“一网归集”“一网公示”
原标题:我省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
同时将做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现“一网归集”“一网公示”
中国甘肃网8月1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刘有中 实习生 王君 伏蓉) 8月11日,记者从全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和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确保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据悉,在扎实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确保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同时,甘肃省工商局将不断完善提升公示系统功能。按照国家关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要确保年底前涉企信息归集政府部门覆盖率不低于70%,进一步拓宽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将其他涉企信息部门、部分金融机构、部分行业协会纳入信息归集共享,在年底前基本建立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同时,做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各涉企信息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小微企业扶持信息等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实现“一网归集”,“一网公示”。
建立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评估检查制、差错反馈制等,开展经常性数据质量检查,严格把好数据处理、审核关,切实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归集的信息完整、真实、准确,能记于企业名下。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对诚信企业实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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