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开展航空器专项整治活动 5个区域严禁“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原标题:兰州开展航空器专项整治活动
5个区域严禁“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中国甘肃网8月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都一鸣) 8月8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将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慢小”航空器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驾驶、操控、施放“低慢小”航空器的行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购买使用“低慢小”航空器需实名登记且必须到就近派出所进行备案,擅自升放无人机将面临处罚。
管控类型:
主要为15类“低慢小”航空器
记者了解到,兰州警方将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慢小”航空器专项整治活动。据介绍,“低慢小”航空器通常是指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管控范围:
严禁在5个区域上空飞行
据了解,根据《兰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民用“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严禁民用“低慢小”航空器在以下5个区域上空飞行:(一)民用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20公里范围内的机场净空保护区;(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区域;(三)通讯、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防控目标区;(四)车站、码头、港口、商圈、街道、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展览馆、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五)政府公告进行临时管制的区域。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违反规定在以上5个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控措施:
违法者将面临治安或刑事处罚
为了对“低慢小”航空器实行有效管控,兰州警方还成立了全面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届时,兰州市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对违法驾驶、操控、施放“低慢小”航空器的行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低慢小”航空器干扰民航飞行、实施捣乱破坏活动等案件,将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大侦破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多层面的联合清理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未经批准私自生产、销售“低慢小”航空器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从源头有效治理“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问题。同时,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飞行的线索的热心群众,将予以奖励。最后,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购买使用“低慢小”航空器需实名登记且必须到就近派出所进行备案,下一步兰州警方将会制定更为详细的政策对“低慢小”航空器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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