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房清江:“三假”医院别总靠媒体起底
原标题:“三假”医院别总靠媒体起底
房清江
7月28日是世界肝炎日。多名乙肝患者最近向记者报料称,国内多地多家民营肝病专科医院不同程度打着“国家医疗扶贫、救助工程”的旗号,在其网站首页上标榜自己是救助项目定点医院,声称来就诊的患者可申请医疗救助,由国家卫生部门、民政部门、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等官方或者半官方机构支持,以此招揽患者。上述机构予以澄清,表示与这些“国字号”救助工程从没有或已结束合作关系。(8月7日《南方都市报》)
走了有9个身份的伪专家刘洪斌,又来了伪造假新闻联播、虚构国家求助项目、猛开辅助药圈钱的“三假”医院,媒体的揭露露出了虚假医疗广告乱象和民营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的冰山一角。利用虚假广告,欺骗那些原本就已很悲惨的病人,无良药品营销商家与民营医疗机构,手段何其卑劣,行为何其无耻。然而,徒有愤怒其实也是很尴尬。
各类医疗保健广告可谓泛滥成灾,铺天盖地充斥了各类荧屏与网站,关于医疗保健广告并非没有法律可依,《广告法》对医疗保健类广告有单独成条款的设计,且相当明细,判断任何一条医疗保健广告是否违法,显得十分简单直观,稍有常识与理性的人都能发现各类医疗保健虚假广告的乱象。
医疗保健广告有法不依其实质是执法不严、监管缺位,广告审查、执法形同虚设,加之监管部门多、监管层级多,到底谁来执法管理呈现出“责任分散效应”。例如,刘洪斌在9个省的卫视频道做节目,若说负责有监管责任的人员无法发现只能是谎言,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才是问题的根本。反而媒体起底,一曝就灵,恰恰表明缺少的不是手段而是力度。加强医疗保健广告监管,必须要建立适应传媒跨区域跨平台环境的全国统一体系与机制,如建立电视台、网络医疗保健广告监测与信息比对机制、协调联动执法机制等,消除种种信息黑障,打通部门与层级的壁垒,编织起健全的监管与执法网络。
虚假医疗广告必然与欺诈医疗互为因果,前为手段后为目的,比如媒体起底的“三假”医院,对被诈骗治疗肝病的患者,存在严重的过度医疗,一张22天5.6万元的住院医疗收费明细表,经肝病权威证实,真正有效的就只有一种药,花费不足2000元。显然,对民营医疗机构欺诈医疗的治理与打击,比治理虚假医疗广告更关键,这才是治本之策,因为虚假医疗侵财是对市场化医疗伦理的颠覆。不但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要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管力度,而且还应健全民营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管理的立法,完善医疗欺诈、虚假医疗行为的认定标准,推动入法入刑,并设计足以令恶意欺诈者倾家荡产的经济处罚,让欺诈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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