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修订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取消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项目6项
原标题:我省修订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取消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项目6项
中国甘肃网8月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欧阳海杰)从8月1日起,我省新修订的《甘肃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简称《目录》)实施。新目录在原目录基础上取消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项目6项;下放市(州)、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成本监审项目4项。
记者注意到,新《目录》共分有12项成本监审项目,包括电力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成本;天然气辖区内管道天然气配气和销售成本、车用天然气销售成本;水利工程供水、城市供水、农村供水、污水处理、城市供热等供排水供热项目;公路客运、民航服务、城市交通、车辆停放通行等交通运输项目;危险废物处置、环境卫生服务、排污交易等环境保护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等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房、公有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地产项目;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其中,涉及省价格主管部门监审的项目共20项;涉及市(州)价格主管部门监审的项目共22项;涉及县(区)价格主管部门监审项目共12项;由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和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监审的项目共6项。
省发改委强调,凡列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应当按照“谁定价”“谁监审”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成本监审。尚未正式生产或提供服务的定价项目,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试行标准时不再进行成本监审,试行期满制定正式标准前应进行成本监审;已建立并实行价格联动机制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可不进行成本监审。成本监审权限与目录规定的管理权限一致。除按规定程序委托外,各级成本监审机构不得越权监审。
相关新闻
- 2017-08-05兰州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按照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 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 2017-08-04兰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提高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
- 2017-08-04兰州市政府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 2017-08-04甘肃省政府督察组来临夏州检查指导全域无垃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