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兰州新区秦川镇红星村党支部书记常永平等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常永平、村委会主任左军、村支书张学军先后12次用村办公经费支付吃喝费用共计3488元。常永军、左军、张学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固公安分局民警薛志强违规领取补助费等问题。2016年11月,西固公安分局临洮街派出所科员薛志强,向单位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差旅费、补助费等共计4717元。薛志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安宁区十里店街道保安堡社区党支部书记刘子成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0月,经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将选举经费中剩余的3600元向社区18名工作人员以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刘子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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