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青年网售公民信息 获刑一年半
原标题:【以案说法】青年网售公民信息获刑一年半
记者 朱宇鲲
无业青年胡某,利用网络手段非法获取公民在网上申请信用卡时填写的信息,转而向他人出售,非法获利。胡某的行为因触犯了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不久前,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从2015年12月底开始,胡某通过QQ软件,利用手机、电脑在互联网上非法获取申办信用卡人员信息,这些信息中包含公民的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申办银行等。胡某随后出售给他人从中牟利。截至2016年8月案发时,胡某共出售信息4000余条,获利20000余元。案发后,公安人员从胡某处扣押现金10000元,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1部。从扣押的手机、电脑上共查获有记录的公民信息299条。
公诉机关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胡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胡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胡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并没收了全部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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