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原标题: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国甘肃网7月1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梁峡林) 省政府法制办日前就《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建议。公众可在7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邮寄信函至: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发送电子邮件至:xz4609567@163.com 。
《办法(草案)》提出,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其他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审批,凡审核认定不符合法定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者批准开办。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影响消防安全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关依法查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当每二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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