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环保局为贫困村争取省级项目资金360万元
5月25日电据甘肃省环保厅披露,2017年,平凉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上“1+17”和市上“2+19”工作方案要求,积极为贫困村争取省级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210万元,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资金150万元。
平凉市环保局对项目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县(区)要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项目实施村和养殖场(小区)必须确定在贫困村,实施内容必须为环境综合整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环保部门要指导督促项目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由县(区)环保部门审查批复后上报市局备案。二是强化项目监管,加快实施进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实施项目。三是落实涉农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加快资金安排进度,切实发挥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效率,10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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